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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界系列(五):数字货币如何在元界发挥优势?

老版本imtoken 2023-02-12 07:22:41

擅长领域:新型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涉及“信贷援助”、“包庇罪”、“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赌场开户”等刑事案件)虚拟货币领域)、虚拟货币投融资商事纠纷、虚拟货币交易、外贸外汇等。

概括:

作为新社会体系的数字化生活空间,元界将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的运行方式和存在形式,人类将在元界的虚拟空间中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元节将物理世界映射到虚拟空间中,并将虚拟空间中的行为与现实物理世界进行映射。自然人在虚拟世界的交易行为所引起的盈亏变化,也将直接反映现实世界自然人财富的增加。减少。作为现实世界中的价值交换工具,货币在元宇宙中扮演着同样重要的角色。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货币的形式经历了从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再到数字货币的发展阶段。数字货币大致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和私有数字货币。自 2008 年比特币诞生以来,不少倡导者认为私人数字货币发行可以有效解决国家垄断导致的通货膨胀等问题,但由于私人数字货币在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发行仍存在客观障碍。本文只讨论元界下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问题。

(一) 向元界发行数字人民币的价值

在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经营机构经营,为公众兑换。基于广义账户体系,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相当于纸币和硬币。以及具有价值特征和合法补偿的可控匿名支付工具。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贸易摩擦带来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理想的法定数字货币是不可复制、不可伪造、可控匿名的。属性、可转让性、公平性等。数字人的发行将与法定数字货币、现金、来自世界各地的电子货币等。构建安全高效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映射虚拟世界,将为元界空间的发展带来巨大价值。

元界下发行的数字人民币的价值主要在以下四个层次:

首先,数字人民币可以弥补支付系统的运营短板,为元界的数字人民币交易安全和货币监管奠定基础。在现实世界中,由于现金支付功能的限制,央行不得不将部分权利转让给民间机构以提供补充支付功能人民币的价值基础,但这种权利转让使得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伸,目前监管措施 无法适应支付链中产生的多元化风险,将导致隐私保护成本和支付信息安全增加。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成本低、可转让、匿名可控、可追溯等特点,不仅可以弥补原有支付系统缺陷的支付功能不足,而且在技术监管层面上实现飞跃,有利于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增加支付透明度,减轻央行货币监管压力控制。如果数字人民币在元界落地,还可以凭借其发行成本低、支付功能强、安全系数高等先发优势吸引全球用户,增加用户数量,成为支付工具在世界范围内广泛的贸易流通。并将其映射到现实世界,提升人民币的全球影响力。提高支付透明度,减少央行对货币控制的监管压力。如果数字人民币在元界落地,还可以凭借其发行成本低、支付功能强、安全系数高等先发优势吸引全球用户,增加用户数量,成为支付工具在世界范围内广泛的贸易流通。并将其映射到现实世界,提升人民币的全球影响力。提高支付透明度,减少央行对货币控制的监管压力。如果数字人民币在元界落地,还可以凭借其发行成本低、支付功能强、安全系数高等先发优势吸引全球用户,增加用户数量,成为支付工具在世界范围内广泛的贸易流通。并将其映射到现实世界,提升人民币的全球影响力。并使其成为全球广泛贸易流通的支付工具。并将其映射到现实世界,提升人民币的全球影响力。并使其成为全球广泛贸易流通的支付工具。并将其映射到现实世界,提升人民币的全球影响力。

其次,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可能会削弱美元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为我国制定元界规则提供机会。在现实世界中,在世界范围内,美元被用作价值储存、记账单位和交换媒介。美国保持其强大的经济和地缘政治地位。例如,美国利用其美元霸权。通过超发货币等量化宽松政策,稀释国内债务,收获他国财富。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贸易国,如果能抓住机遇,利用数字人民币发行的先发优势,在元界空间占据先机,制定与世界各国交换数字人民币的协议和机制,建立稳定的交易。该平台可以帮助世界各国减少对美国主导下的金融体系和世界金融管道的控制,为我国在虚拟世界规则的制定中获得更多话语权。

第三,数字人民币空间的发行或将稳定我国的货币管制。在现实世界中,数字人民币是发行国普遍使用的具有合法偿付能力的支付工具和价值凭证,由中央银行根据合法授权向社会发行。因为元界空间是一个与现实世界一一映射的虚拟世界,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如果没有相应的数字人民币发行或数字人民币发行权的转让,将极大地影响中央银行对我国货币的控制。

第四,数字人民币元空间的发行可以保障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数字人民币是基于运行在区块链上的底层技术构建的。发行、流通、结算的全过程伴随着资金信息、交易主体信息等有价值的数据。数据是元节空间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数据安全将直接影响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如果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权外流,导致相关数据和信息外流,将引发一系列数据安全问题,进而影响我国网络空间安全。

(二)元界下发行数字人民币面临的法律挑战

首先,元界下的数字人民币发行可能会造成垄断问题。一方面,央行作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者,在我国具有垄断地位。与海外数字货币交易所相比,缺乏竞争对手可能会使其在市场经验和技术实力方面存在不足。排挤其他竞争机构同台竞争,制约了数字货币的发展和创新。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发行的技术架构复杂,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多样化应用揭示海量并发交易的处理背后是海量数据的高频密集处理,

但在元界场景下,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将不再局限于中国,而是面向元界内所有单位成员,发行量将进一步增加,涉及的数据量也将增加同步。在此前提下,数据垄断问题将不再是单一国家的法律问题,而是会扩大到全球范围。任何国家都可以在元界适用自己的法律来规范可疑的数据垄断行为。届时,央行作为货币发行主体,可能不可避免地面临新的法律问题。例如,2020年12月,欧盟发布数字服务法草案,要求一些覆盖面广、社会风险强的数据平台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外部审计制度,一旦央行在数据交换方面与元宇宙中的欧盟成员发生纠纷,该成员援引欧盟法律,将央行解释为一个巨大的数据平台,并要求对央行进行外部审计。显然,后果是不可预测的。.

其次,元界下发行数字人民币可能会带来现实世界的跨境合规风险。使用数字人民币在元界空间构建新的支付系统,或许是拓展人民币发展空间的新契机,但元界的建立最终会反映现实世界,而在元界发行数字人民币也将面对合规性测试。在现实世界中,作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人,央行的管辖范围原则上应仅限于我国,但当数字人民币在虚拟世界中广泛应用于海外虚拟空间时,我国可能面临域外适用效应国内法和管辖冲突等。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可以根据本国法律对我国数字人民币跨境产生的数据扩大管辖范围。例如,美国法律规定,在美国使用数字货币产生的数据应在其管辖范围内。如果根据该法制定国内法,将扩大美国的管辖范围,进而损害我国的货币主权。

第三,元界下的数字人民币在发行后可能会面临交易安全问题和隐私问题。数字人民币在元界空间的链上流通,涉及公民权利的改变和货币的转移,没有法律保护。数字人民币被盗、丢失的法律保护也亟待解决。目前的法律可能无法解决元界空间中的问题。每个交易节点的安全问题。此外,在元界空间中海量数据获取的授权和数据请求的边界尚未明确。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单个人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可能出现大数据技术问题。

(三)元界下发行数字人民币的立法提案

一是制定统一的元界空间数据治理立法。元界下数字人民币的发行需要依靠法律制度的支持,而授权发行权的法律制度需要得到元界内各组成国成员的批准。

一方面,国家层面在元界发行数字法币,相关运营平台是否对海量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构成数据垄断,需要元界成员共同制定法律。根据欧洲《数字市场法草案》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提出了大型基础数据平台的“看门人”责任。大数据平台的认定,一般基于经济价值和平台。影响。这些庞大的数据平台通常缺乏竞争对手,其独特的、叠加的规模经济和网络经济使得用户路径依赖。如果他们无序扩张,垄断竞争,就会破坏公平竞争。然而,当国家和政府成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者时,其背后的经济价值和影响力应该远远超过民营企业平台。在此前提下,制定了各国公认的数据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在公平、有序竞争的基础上,元界数字法币的发行对于未来元界币的治理至关重要系统。

另一方面,推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国际协作立法。如前所述,要推动元界空间内数字人民币的全球流通,必须以我国数字人民币发行机构及相关机构的数据按照所在国法律披露为前提,即势必导致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核心。问题。通过国内外立法,对元界数据使用和隐私保护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清单式承诺,在保证国内相关金融机构合理使用数据的前提下,

二是制定数字货币特别法。一方面,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需要专门立法。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专项小组,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2020年10月,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征求意见稿),草案第十九条中提到,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组发布《中国数字人民币研发进展白皮书》,明确了人民群众基本立场 s 中国银行关于数字人民币的研发。然而,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与传统纸币完全不同。涉及央行、运营机构、参与机构、用户等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问题,以及数字人民币所基于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法律属性,都需要进一步立法。清除。需要进一步立法。清除。需要进一步立法。清除。

另一方面,私人数字货币也需要特殊的法律规定。在元宇宙的背景下,现实世界的法律体系会映射到虚拟世界,但各国对私有数字货币的流通和使用的法律差异很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在中国发行数字代币,但日本等国家允许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作为金融支付手段。此外,今年3月,俄罗斯还宣布正在考虑接受比特币支付。原油和天然气。

在元宇宙中,私有数字货币的合法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随着虚拟世界的不断发展,私有数字货币逐渐演变成虚拟世界中的主流支付结算方式,必然会被投射到现实中。,这影响了我国目前关于数字代币的法律政策。因此人民币的价值基础,有必要通过提前立法,对不同国家、不同空间的私有数字货币的差异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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